《史记·孝文本纪》第14段

本纪 · 第10卷 · 第14段

十一月晦,日有食之。十二月望,日又食。上曰:“朕闻之,天生蒸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以,以诫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见于天,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于兆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朕一人,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理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思之所不及,モ以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饬其任职,务省繇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忄间然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而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太仆见马遗财足,馀皆以给传置。”

注释摘要

这一段记载的是汉文帝二年,连续两次发生日食之后,文帝所下的一道罪己求言、减省徭费的诏书。其文义、制度、笔法皆值得细细疏通讲明。 先说字词与文义。 “十一月晦”,“晦”是农历每月的最后一天。“十二月望”,“望”是农历每月的十五日。连续两月,晦日与望日都发生了日食。 古人以日食为重大灾异,视为上天对人君失德的最严厉告诫。 “天生蒸民”,“蒸”通“烝”,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