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秦始皇本纪》第15段

本纪 · 第6卷 · 第15段

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始,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於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後合五德之数。於是急法,久者不赦。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述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采用战国时期齐人邹衍所创的五德终始之说,来为秦朝取代周朝建立合法性的重要举措。所谓终始五德之传,乃是一种历史循环论,认为每一个王朝皆对应五行中的一德,其兴衰更替依循五行相克的次序。始皇推演此说,认定周朝得火德,而秦能代周,是因为水能克火,正如周之火德为秦之水德所不胜。这是从天命运行的角度,论证秦灭六国、一统海内的神圣性与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