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周本纪》第27段

本纪 · 第4卷 · 第27段

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刑辟。王曰:“吁,来!有国有土,告汝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其人,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与?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信,正於五刑。五刑不简,正於五罚。五罚不服,正於五过。五过之疵,官狱内狱,阅实其罪,惟钧其过。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信有众,惟讯有稽。无简不疑,共严天威。黥辟疑赦,其罚百率,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倍洒,阅实其罪。膑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五百率,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命曰甫刑。

注释摘要

这一段所记,是周穆王晚年修订刑法之事,乃中国法制史上极重要的文献。诸侯有不和睦者,政治颓弛,于是甫侯向穆王进言,应当修明刑律,以整齐天下。甫侯,即吕侯,吕国为姜姓,其地在今河南南阳西。穆王采纳其言,命其详定刑法,史称《吕刑》,司马迁在此称《甫刑》。 “王曰”以下,是穆王对诸侯百官的一篇训诰之辞,语重心长,层层推演。“吁,来”是呼唤之词,犹今言“唉,你们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