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太甲中》第3节

商书 · 第15篇 · 第3节

伊尹拜手稽首曰:「修厥身,允德协于下,惟明后。先王子惠困穷,民服厥命,罔有不悦。并其有邦厥邻,乃曰:『徯我后,后来无罚。』王懋乃德,视乃厥祖,无时豫怠。

注释摘要

《太甲》三篇在《尚书》中属“商书”,体例为“训”——是辅政老臣伊尹对嗣王太甲的训诫之辞。此节所记,并非初始训政,而是太甲被放逐于桐宫三年、悔过自新之后,伊尹以冕服奉迎他回亳都复位时的第二次重要训诫。场景庄重肃穆,在宗庙或朝堂之上,伊尹拜手稽首,行最隆重的臣礼,然后开口说这番话。这里没有誓师的杀伐之气,也没有册命的程式化套语,而是一个老臣对刚刚经历过政治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