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吕刑》第15节

周书 · 第55篇 · 第15节

狱货非宝,惟府辜功,报以庶尤,永畏惟罚。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罚不极,庶民罔有令政在于天下。」王曰:「呜呼!嗣孙。今往何监?非德于民之中,尚明听之哉!

注释摘要

这一段话是周穆王在训诫诸侯百官和告诫后世继嗣者时所说的。周穆王晚年命吕侯制作刑书,在《吕刑》的末尾,他反复叮咛司法官员要廉洁、公正,并将这些道理说给在朝的伯父、叔兄、子弟以及未来的嗣君听。我们一句一句把它讲明白。 “狱货非宝,惟府辜功,报以庶尤,永畏惟罚。”这里的“狱货”指审理诉讼时收取的财货,也就是贿赂。“府”是聚集的意思,“辜(gū)”是罪过,“功”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