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林外史·第十六回 大柳庄孝子事亲 乐清县贤宰爱士》第3节

马二先生匡超人 · 第16回 · 第3节

到晚,又扶太公坐起来吃了晚饭。坐一会,伏侍太公睡下,盖好了被,他便把省里带来的一个大铁灯盏,装满了油,坐在太公傍边,拿出文章来念。太公睡不著,夜里要吐痰、吃茶,一直到四更鼓,他就读到四更鼓。太公叫一声,就在跟前。太公夜里要出恭,从前没人服侍,就要忍到天亮,今番有儿子在傍伺侯,夜里要出就出。晚饭也放心多吃几口。匡超人每夜四鼓才睡,只睡一个更头,便要起来杀猪,磨豆腐。过了四五日,他哥在集上回家的早,集上带了一个小鸡子在嫂子房里煮著﹔又买了一壶酒,要替兄弟接风,说道:「这事不必告诉老爹罢。」匡超人不肯,把鸡先盛了一碗送与父母﹔剩下的,兄弟两人在堂里吃著。恰好三房的阿叔过来催房子,匡超人丢下酒,向阿叔作揖下跪。阿叔道:「好呀!老二回来了?穿的恁厚厚敦敦的棉袄!又在外边学得恁知礼,会打躬作揖!」匡超人道:「我到家几日,事忙,还不曾来看得阿叔,就请坐下吃杯便酒罢。」阿叔坐下吃了几杯酒,便提到出房子的话。匡超人道:「阿叔莫要性急。放著弟兄两人在此,怎敢白赖阿叔的房子住?就是没钱典房子,租也租两间出去住了,把房子让阿叔。只是而今我父亲病著,人家说,病人移了床,不得就好。如今我弟兄著急请先生替父亲医,若是父亲好了,作速的让房子与阿叔﹔就算父亲是长病,不得就好,我们也说不得料理寻房子搬去﹔只管占著阿叔的,不但阿叔要催,就是我父母两个老人家,住的也不安。」阿叔见他这番话说的中听,又婉委,又爽快,倒也没的说了,只说道:「一个自家人,不是我只管要来催,因为要一总拆了修理。既是你恁说,再耽带些日子罢。」匡超人道:「多谢阿叔!阿叔但请放心,这事也不得过迟。」那阿叔应诺了要去。他哥道:「阿叔再吃一杯酒。」阿叔道:「我不吃了。」便辞了过去。

注释摘要

这一节从匡超人晚间断续写到几天后阿叔来催房子。夜里他扶太公吃了晚饭,服侍睡下,点起从省里带回的大铁灯盏,坐在旁边念文章,一直念到四更鼓。四更鼓是一夜五更中的第四更,约在后半夜一点到三点之间;一个更头就是一个更次,约合现在的两个小时。他只睡一个更头,天不亮就又起来杀猪、磨豆腐。这里把读书、侍病、谋生三件事压在同一条时间线上。他读的文章是制艺时文一类举业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