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非命上》第3段

非命 · 第12篇 · 第3段

然而今天下之士君子或以命为有,葢尝尚观于先王之书。先王之书,所以出国家、布施百姓者,宪也。先王之宪,亦尝有曰「福不可请,而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听狱制罪者,刑也。先王之刑,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所以整设师旅、进退师徒者,誓也。先王之誓,亦尝有曰「福不可请,祸不可讳,敬无益,暴无伤」者乎?是故子墨子言曰:吾当未尽数,天下之良书不可尽计数,大方论数,而五者是也。今虽毋求执有命者之言,不必得,不亦可错乎。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墨子驳斥有命论的第三重论证,从历史文献的角度展开。前面他已经用圣王治乱的事例证明天下治乱在人不在命,这里转向对先王典籍的检查。墨子的论证方法非常清晰,他要把有命论放到先王宪令、刑罚、军誓这三类最具权威的文献中去检验,看能否找到支持。 先疏通字句。“葢”读作 hé,通“盍”,是“何不”的合音,表示劝勉语气。“尚观”就是上观,向上考察的意思。“宪”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