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上》第27章
孟子曰:「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
注释摘要
这段话是孟子对儒家核心德目——仁、义、智、礼、乐——所做的最为精要的阐释之一。他以人伦日用的具体实践来定义抽象的道德概念,使学问落到实处,这正是孟子思想的鲜明特色。 我们先疏通难字与名物。“实”字在这里不是指与“虚”相对的真实,而是果实、内核、本质的意思,即事物最根本的内容。赵岐注为“实事”,朱熹注为“之实”,皆指向本质与实质。“斯二者”指的是前文所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