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雍也》第18章

上论 · 第6篇 · 第18章

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注释摘要

这一章字句虽简,却道出了儒家人格修养的极深义理。先看字义的疏通。质,是指人内在的质朴本性,也就是天然的真情实感与实质;文,则是指外在的文采、仪节以及礼乐文化的熏陶。孔子说,如果内在的质朴胜过了外在的文饰,就会流于野。野,就是粗野、鄙陋,虽存真心,却未受礼乐教化,显得粗鄙而不合规矩。反之,如果外在的文饰胜过了内在的质朴,就会流于史。这里的史字,需要特别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