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宪问》第8章

下论 · 第14篇 · 第8章

子曰:“为命:裨谌草创之,世叔讨论之,行人子羽修饰之,东里子产润色之。”

注释摘要

此章记郑国制定外交辞令之过程,四贤各司其职,层层加工,事乃成。"为命"之"命",指辞命,即诸侯间往来之外交文书。郑为小国,介于晋楚大国之间,外交辞令稍有不当,便可召祸,故于辞命之事尤为慎重。 裨谌,郑国大夫,善于谋议,命之草创,即初拟文稿。世叔,即游吉,亦郑大夫,"讨论"二字与今义微殊。讨者,究也;论者,评也。非今人所谓开会讨论之意,乃是对初稿加以审视研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