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乐记·乐本》第14节

乐论 · 第4篇 · 第14节

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

注释摘要

这一节文字出自《礼记·乐记》之《乐论》篇,文体属通论,是作者推阐礼乐本源与功用的精深之论。 先疏通字词。作者,指能创制礼乐、垂法于后世之人;作,是创制兴起之意。述者,指能继承、传述先王礼乐成法之人;明,是通晓、彰明之意。圣,是通达天人之理、其德配天的最高人格境界;明,是才智足以洞察事理、准确传承而不失其真。此处明圣者,是总结前两句而申说之,言明与圣二字的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