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乐记·乐本》第10节

乐论 · 第4篇 · 第10节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

注释摘要

这一段出自《礼记·乐记》,是论说文体,阐述礼与乐的不同功用及其相辅相成的关系。 我们先疏通字句。“乐者为同”的“为”读wéi,表示功能、作用在于。“同”指和合、协同人心,使人相亲。“礼者为异”的“异”指区别、分辨,使贵贱、长幼、男女各安其分。“乐胜则流”的“胜”是过分、过度,“流”是放荡无节、失去庄敬。“礼胜则离”的“离”是疏远、隔阂,指过于强调差别会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