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汤问》第15段

博物相对 · 第5篇 · 第15段

造父之师曰泰豆氏。造父之始从习御也,执礼甚卑,泰豆三年不告。造父执礼愈谨,乃告之曰:「古诗言:『良弓之子,必先为箕;良冶之子,必先为裘。』汝先观吾趣。趣如吾,然后六辔可持,六马可御。」造父曰:「唯命所从。」泰豆乃立木为涂,仅可容足;计步而置,履之而行。趣走往还,无跌失也。造父学之,三日尽其巧。泰豆叹曰:「子何其敏也?得之捷乎!凡所御者,亦如此也。曩汝之行,得之于足,应之于心。推于御也,齐辑乎辔衔之际,而急缓乎唇吻之和,正度乎胷臆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内得于中心,而外合于马志,是故能进退履绳而旋曲中规矩,取道致远而气力有余,诚得其术也。得之于衔,应之于辔;得之于辔,应之于手;得之于手,应之于心,则不以目视,不以策驱;心闲体正,六辔不乱,而二十四蹄所投无差,回旋进退,莫不中节,然后舆轮之外可使无余辙,马蹄之外可使无余地,未尝觉山谷之崄,原隰之夷,视之一也。吾术穷矣,汝其识之!」

注释摘要

此段载于《汤问》篇的结尾部分,与“来丹复仇”等故事并列,都在讲一个极致技艺背后的道理。在讲造父的驾驭术之前,先得疏通几个字音字义,免得起隔阂。 “造父”的“父”读上声,音同“斧”,是古时对男子的美称,不是父亲。泰豆氏的“泰”不必过度解读为泰山,这里就是姓氏。“执礼甚卑”的“卑”,是谦卑、恭敬,指造父把自己放得很低。“六辔”的“辔”音配,是缰绳。古代一车四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