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十一》第74节

聊斋志异 · 第11卷 · 第74节

鬼隶 历城县二隶,奉邑令韩承宣命,营干他郡,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城快皂,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隶问「公文何事?」答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岁除,恐罹于难;迟留恐贻遣责。鬼曰:「违悮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注释摘要

《鬼隶》这一节,笔法极冷,力量却全压在最后两句。聊斋写鬼怪,常常铺排场景、渲染气氛,这篇却几乎全用对话推进,干净得像一段公堂笔录。值得留意的是那两个自称“郡役”的鬼隶,开口便是“实相告”——聊斋里鬼物对人说“实相告”,往往意味着接下来要说的事在人间秩序中本不该被知晓。鬼隶并不遮掩身份,直接把冥司的公文内容透露给活人,这在全书的鬼吏形象中并不多见;多数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