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二》第28节

聊斋志异 · 第2卷 · 第28节

水莽草 水莽,毒草也。蔓生似葛;花紫,类扁荳。误食之,立死,即为水莽鬼。俗传此鬼不得轮回,必再有毒死者,始代之。以故楚中桃花江一带,此鬼尤多云。楚人以同岁生者为同年,投刺相遏,呼庚兄庚弟,子侄呼庚伯,习俗然也。有祝生造其同年某,中途燥渴思饮。俄见道旁一媪,张棚施饮,趋之。媪承迎入棚,给奉甚慇。嗅之有异味,不类茶茗,置不饮,起而出。媪急止客,便唤:「三娘,可将好茶一杯也。」俄有少女,捧茶自棚后出。年约十四五,姿容艳绝,指环臂钏,晶莹鉴影。生受盏神驰;嗅其茶,芳烈无伦。吸尽再索。觑媪出,戏捉纤腕,脱指环一枚。女頳颊微笑,生益惑。略诘门户,女曰:「郎暮来,妾犹在此也。」生求茶叶一撮,并藏指环而去。至同年家,觉心头作恶,疑茶为患,以情告某。某骇曰:「殆矣!此水莽鬼也。先君死于是。是不可救,且为奈何?」生大惧,出茶叶验之,真水莽草也。又出指环,兼述女子情状。某悬想曰:「此必寇三娘也。」生以其名确符,问:「何故知?」曰:「南村富室寇氏女,夙有艳名。数年前,误食水莽而死,必此为魅。」或言受魅者,若知鬼姓氏,求其故裆,煮服可痊。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看似是一则中毒事件的叙述,但蒲松龄用意极深,真正值得注意的并不是祝生走到茶棚这一件事,而是一整套精确得近乎民俗志的地方信仰制度。 先要弄清这里的“游戏规则”,否则故事读不过半就会误判。水莽是实物,蔓生似葛、花紫类扁豆,误食即死,这一点很清楚。死后成为水莽鬼,这种鬼的特别之处在于“不得轮回,必再有毒死者,始代之”。换句话说,它的生死逻辑不是一般的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