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主道》第8节
是以不言而善应,不约而善增。言已应,则执其契;事已增,则操其符。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故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出自《韩非子·主道》,属论说文体,是全篇收束处的核心论述之一,旨在阐明君主如何以“虚静”之术驾驭臣下,落实“循名责实”的赏罚机制。 这里有几个关键语词需要先行疏通。“不言而善应”的“应”,不是指口头上答应,而是指臣下的言论自然得到君主的检验与回应,君主不主动表态,臣下便不得不先自行陈说。“不约而善增”的“约”是约束、规定,“增”指臣下主动提出事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