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孤愤》第2节

论说 · 第5篇 · 第2节

故智术能法之士用,则贵重之臣必在绳之外矣。是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当涂之人擅事要,则外内为之用矣。是以诸侯不因,则事不应,故敌国为之讼;百官不因,则业不进,故群臣为之用;郎中不因,则不得近主,故左右为之匿;学士不因,则养禄薄礼卑,故学士为之谈也。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出自《韩非子·孤愤》篇,属专题论说文,全篇集中论述法术之士与当权重臣之间不可调和的结构性矛盾。此节紧承上文对“重人”的定义,转入对权力网络的具体解剖,揭示权臣如何通过制度漏洞与利益捆绑,将内外人众织成一张遮蔽君主耳目的铁幕。 先疏通字词。“绳”即木工所用的墨线,法家习以喻法度准绳。“必在绳之外”,是说必定会被法律削除、摒逐于规矩之外。“当涂之人”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