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第一·迹府·行迹与守白之论》第1节
公孙龙,六国时辩士也,疾名实之散乱,因资材之所长,为「守白之论」。假物取譬,以「守白」辩,谓「白马为非马」也。白马为非马者,言白所以名「色」,言马所以名「形」也。色非形,非色也。夫言色则形不当与,言形则色不宜从;今合以为物,非也。如求白马于廐中,无有,而有骊色之马,然不可以应有白马也。不可以应有白马,则所求之马亡矣。亡则白马竟非马。欲推是辩以正名实而化天下焉。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迹府》篇的开篇,性质上属于后人对公孙龙学说的概述,不是公孙龙本人的手笔。撰者一开始就给他定了位:六国时的辩士,痛感当时名实关系的混乱,于是凭自己的长处造出一套“守白之论”。“守白”二字值得留意——他要“守”住“白”这个谓词的范围,不让它混到别处去。所谓“假物取譬”,就是借具体事物来做比方,用“守白”这一辩术来论证“白马非马”。 接下来撰者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