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龙子·第五·坚白论》第4节

公孙龙子 · 第5篇 · 第4节

「力与知,果不若因是。且犹白:以目、以火见。而火不见,则火与目不见,而神见。神不见,而见离。坚:以手,而手以捶,是捶与手知。而不知,而神与不知。神乎?是之谓离焉。离也者天下,故独而正。」

注释摘要

这一段是全篇的收束,公孙龙试图把感觉、认知与存在方式三者一并解释,从而为他整个“离”的主张提供一个最后的根据。他把问题推进到了这一步:既然视觉与触觉各自只能得到白或坚,而不能同时兼得,那么“见”与“知”本身是不是也离着的?他先从白说起。视觉需要两个条件:眼睛和光亮,他以“火”指光亮。火本身并不“见”,火只是照亮而已;眼睛与火配合,才产生了通常所谓的看见。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