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传三章·释止于至善》第2节
《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注释摘要
这一节属于传的第三章,专门解释“止于至善”这一纲领。前面两节已经引《诗》讲“邦畿”和“黄鸟”,是让人们明白万物都知道何所当止,人不可不如鸟,那是对“止”的觉悟。这一节再引《诗》,把“止”的具体内容落到实处,说明圣人文王就是“止于至善”的典范,由此展开五伦之止的标准语句,成为整个“止于至善”传注中最关键的一段。它在八条目中紧贴“修身”这一环,因为君、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