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卷中·答陆原静书·又》第2条

传习录 · 第10篇 · 第2条

来书云:「周子曰『主静』,程子曰『动亦定,静亦定』,先生曰「定者心之本体」。是静定也,决非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必常知常存,常主于理之谓也。夫常知常存,常主于理,明是动也,已发也,何以谓之静?何以谓之本体?岂是静定也,又有以贯乎心之动静者邪?」理无动者也。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即不睹不闻、无思无为之谓也。不睹不闻、无思无为,非槁木死灰之谓也;睹闻思为一于理,而未尝有所睹闻思为,即是动而未尝动也。所谓「动亦定,静亦定」、「体用一原」者也。

注释摘要

陆原静这一问,是把周敦颐、程颢与阳明三人的话放到一起,想找出一个贯通的说法,却陷入了字面上的矛盾。他的困惑可以拆成两层。第一层是:既然说静、定是心之本体,怎么又说是“常知常存、常主于理”?“常知常存”明明是一种不间断的觉知与持守,看起来是心在活动,是已发,怎么能叫作静、叫作本体?第二层是顺着这个疑问推出的:难道在心的动静之上,另有一个静定贯穿其中? 阳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