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卷中·答罗整菴少宰书》第6条
执事所以教,反复数百言,皆以未悉鄙人「格物」之说。若鄙说一明,则此数百言皆可以不待辨说而释然无滞。故今不敢缕缕,以滋琐屑之渎。然鄙说非面陈囗析,断亦未能了了于纸笔间也。
注释摘要
这封信是阳明给罗钦顺的回书。罗钦顺,号整庵,官至吏部尚书,是当时程朱理学阵营中极具分量的学者。他此前曾写信批评阳明的《大学》古本之学与格物新解,这封信中阳明逐段回应,辩驳极为用力。你这一段是全书结尾处,阳明确认双方之所以纠缠数百言而不得决,根子不在细节,而在罗整庵尚未把握他的格物之说的整体思路。这不是客气收束,而是把整场争论的症结点了出来。 阳明说,您这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