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石碏谏宠州吁》第2节

隐公 · 第3篇 · 第2节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

注释摘要

这段话是卫国老臣石碏面对庄公对庶子州吁的过度宠爱而发出的一次沉痛谏言,时在卫庄公晚年,大约与鲁隐公三年相当。当时卫庄公的正室庄姜无子,虽将戴妫所生的公子完(后来的桓公)养为己子,但在名分上始终没有断然确立太子;而侧室所出的公子州吁因母亲得宠,又喜好武事,庄公不仅不加约束,反而一味优容。石碏看出这种宠而不制的局面终究要酿成大祸,于是以教子之道为切入口,层层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