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过》第5段

下经 · 第62第 · 第5段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注释摘要

小过卦下艮上震,九四爻以阳爻居于阴位,爻性刚而位柔,本身就有刚而能柔、不极不亢的意味,正是小过卦“不宜上宜下”的体现。九四已经处在震体的最下,震动之初,又是多惧之地,好在它能用柔善处,不以刚强凌人。爻辞先说“无咎”,因为九四刚而用柔,能避免过越之失,所以没有咎害。 “弗过遇之”四个字重在“遇”而不在“过”。九四下与初六正应,初六是阴爻,处艮体之下,本来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