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讼》第2段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注释摘要
初六是讼卦的第一爻,阴爻处在最下之位,爻题中的“六”表明它是阴柔的本质。从爻位看,初爻属阳位,阴居阳位,本就不太妥当,象征力量不足、不擅长主动进取;但正因为它处在争讼刚刚萌芽的阶段,又有阴柔退让的特质,反而不容易把事态闹大。它与九四有正应,九四阳刚且懂得回头“复即命”,不会逼迫,初六也就有了不深陷争端的条件。 “永”是长久的意思,“所事”指所争讼的那件事。…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初六是讼卦的第一爻,阴爻处在最下之位,爻题中的“六”表明它是阴柔的本质。从爻位看,初爻属阳位,阴居阳位,本就不太妥当,象征力量不足、不擅长主动进取;但正因为它处在争讼刚刚萌芽的阶段,又有阴柔退让的特质,反而不容易把事态闹大。它与九四有正应,九四阳刚且懂得回头“复即命”,不会逼迫,初六也就有了不深陷争端的条件。 “永”是长久的意思,“所事”指所争讼的那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