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萃》第6段

下经 · 第45第 · 第6段

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

注释摘要

萃卦的卦画是下坤上兑,泽聚于地之上,故名萃,讲的是聚集的道理。九五这一爻,阳爻居君位,既中且正,又下与六二阴爻相应,本是聚会的当然中心,所以说“萃有位”,意思是处在聚合之众、得居尊位。有位则名正言顺,所以本来可以“无咎”,免于咎害。 然而爻辞紧跟着点出“匪孚”,匪是“非”的意思,孚是信服,“匪孚”就是未能尽得众人信服。为什么会这样?从爻象上看,萃卦的九四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