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第十六章·子曰鬼神之为》原文与注释

中庸 · 第16章 · 共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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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节索引

  1.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
  2. 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揜如此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