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赵策三》第26节
魏魀谓建信君曰:「人有置系蹄者而得虎。虎怒,决蹯而去。虎之情,非不爱其蹯也。然而不以环寸之蹯,害七尺之躯者,权也。今有国,非直七尺躯也。而君之身于王,非环寸之蹯也。愿公之熟图之也。」
注释摘要
魏魀对建信君说的这段话,用一个极简短的譬喻把利害讲透了。他说的“系蹄”,是猎人设置的套索或夹子,老虎踩上去,蹄子被夹住,要活命就只能自己咬断那只蹄子逃走。他把整个局面收缩在一只虎和一只蹄子的关系上:不是不爱蹄,是爱命更多。这样一来,做决断的原则立刻就清楚了——当两样东西不能兼得时,保住更根本的那一样。 他的譬喻一句一句都对应着建信君的处境。赵国有难,这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