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燕策二》第8节

战国策 · 第30卷 · 第8节

陈翠合齐、燕,将令燕王之弟为质于齐,燕王许诺。太后闻之大怒曰:「陈公不能为人之国,亦则已矣,焉有离人子母者,老妇欲得志焉。」陈翠欲见太后,王曰:「太后方怒子,子其待之。」陈翠曰:「无害也。」遂入见太后曰:「何臞也?」太后曰:「赖得先王鴈鹜之余食,不宜臞。臞者,忧公子之且为质于齐也。」陈翠曰:「人主之爱子也,不如布衣之甚也。非徒不爱子也,又不爱丈夫子独甚。」太后曰:「何也?」对曰:「太后嫁女诸侯,奉以千金,赍埊百里,以为人之终也。今王愿封公子,百官持职,群臣效忠,曰:『公子无功不当封。』今王之以公子为质也,且以为公子功而封之也。太后弗听,臣是以知人主之不爱丈夫子独甚也。且太后与王幸而在,故公子贵;太后千秋之后,王弃国家,而太子即位,公子贱于布衣。故非及太后与王封公子,则公子终身不封矣!」太后曰:「老妇不知长者之计。」乃命公子束车制衣为行具。

注释摘要

这是燕国老臣陈翠说服太后的一段精彩对话,说辞的逻辑结构非常清晰。 陈翠促成燕齐联合,条件是燕王的弟弟到齐国去做人质。燕王已经答应了,太后却勃然大怒。她的话说得很重:“陈公不能为人之国,亦则已矣”——你陈翠要是没本事替燕国做事,那倒也罢了;“焉有离人子母者”——怎么能干出拆散人家母子的事?“老妇欲得志焉”,这话含着威胁,太后要让陈翠付出代价。燕王劝陈翠等太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