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王制》第25节

政论 · 第5篇 · 第25节

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顺州里,定廛宅,养六畜,闲树艺,劝教化,趋孝弟,以时顺修,使百姓顺命,安乐处乡,乡师之事也。论百工,审时事,辨功苦,尚完利,便备用,使雕琢文采不敢专造于家,工师之事也。

注释摘要

这一节文字出自《荀子·王制》篇的后半部分,属于所谓“序官”的内容。在《王制》篇中,荀子先论述了王者的政教、法度、用人、听政等大原则,继而在此处罗列从天子到各级官长的职掌,以呈现一个理想的、井然有序的王制图景。本节承接前文对天王、辟公、冢宰之职的说明,转而细述虞师、乡师、工师三类具体官职的职事,展示国家治理在资源、民生、工艺三个层面的制度安排。以下逐一疏通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