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荣辱》第6节
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鯈𫚏者,浮阳之鱼也,胠于沙而思水,则无逮矣。挂于患而思谨,则无益矣。自知者不怨人,知命者不怨天,怨人者穷,怨天者无志。失之己,反之人,岂不迂乎哉!荣辱之大分,安危利害之常体: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荣者常通,辱者常穷;通者常制人,穷者常制于人:是荣辱之大分也。
注释摘要
这一段接续上文对几种“勇”的辨析,荀子给出了士君子之勇的正面界定,并由此转入对荣辱大分的总结。 “义之所在”之“义”,指道义、行为的当然之则。“倾于权”是说被权势压倒、因强权而倾斜自己的立场。“不顾其利”是说不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杨倞注:“举国与之,谓举一国而与之,不为改其所视也。”意思是即便把整个国家都送给他,他也不会因此改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