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兵法·火攻》第3节
夫战胜攻取,而不修其攻者凶,命曰费留。故曰:明主虑之,良将修之,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可以复存,死者不可以复生。故明君慎之,良将警之,此安国全军之道也。
注释摘要
这段话说的是火攻篇最后的收束,也是整个孙子兵法里讲战争决策最凝练、最沉痛的一段。我们先疏通字句。开头这个“修”字,意思是整治、料理、巩固。“不修其功”的“功”,指的是战胜攻取之后取得的成果。如果把“功”轻易读成功劳的功,意思就偏了;这里特指战果、胜果。“凶”是危险、不祥。“费留”二字需要特别留意。曹操注解说:“若水之留,不复还也。”意思是钱财耗费一空,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