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四十八回 解珍解宝双越狱 孙立孙新大劫牢》第4节
那两个正骂之间,只见两三匹马投庄上来,引著一伙伴当。解珍认得是毛太公儿子毛仲义,接著说道:「你家庄上庄客捉过了我大虫,你爹不讨还我,颠倒要打我弟兄两个!」毛仲义道:「这厮村人不省事,我父亲必是被他们瞒过了;你两个不要发怒,随我到家里,讨还你便了。」解珍、解宝谢了。毛仲义叫开庄门,教他两个进去;待得解珍、解宝入得门来,便叫关上庄门,喝一声「下手!」两廊下走出二三十个庄客。恰才马后带来的都是做公的。那兄弟两个措手不及。众人一齐上,把解珍、解宝绑了。毛仲义道:「我家昨夜射得一个大虫,如何来白赖我的?乘势抢掳我家财,打碎家中什物,当得何罪?解上本州,也与本州除了一害!」原来毛仲义五更时先把大虫解上州里去了;带了若干做公的来捉解珍、解宝。不想他这两个不识局面,正中了他的计策,分说不得。毛太公教把两个使的钢叉做一包赃物,扛了计多打碎的家伙什物,将解珍、解宝剥得赤条条地,背剪绑了,解上州里来。本州有个六案孔目,姓王,名正,是毛太公的女婿,已自先去知府面前禀说了,把解珍、解宝押到厅前,不繇分说,捆翻便打;定要他两个招做「混赖大虫,各执钢叉,因而抢掳财物。」解珍、解宝吃拷不过,只得依他招了。知府教取两面二十五斤的重枷来枷了,钉下大牢里去。毛太公毛仲义自回庄上商议道:「这两个男女放他不得!不如一发结果了他,免致后患。」当时父子二人自来州里分付孔目王正:「与我一发斩草除根,了此一案。我这里自行与知府透打关节。」
注释摘要
毛仲义马后那一伙伴当,不是普通庄客,而是“做公的”,即衙门差役。他口里却只骂解珍、解宝“这厮村人不省事”,“村人”是当时对乡下人的轻蔑称呼。解氏兄弟见他愿意领回家讨还大虫,便道谢跟进去,这一谢也说明二人到此时仍把毛仲义当作能讲理的人。等到庄门一关,毛仲义喝声“下手”,两廊下出来的是毛家自家庄客,马后的人又亮明是公人,索虎之事立刻变成官差拿人。 “解珍、解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