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自序》第141段
民倍本多巧,奸轨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作酷吏列传第六十二。
注释摘要
这一段是太史公自述《酷吏列传》的作意,虽仅短短数句,然寄慨遥深,直指当时政刑之弊。 先明训诂。“倍本多巧”的“倍”通“背”,背离之意;“本”指农业根本,古人以农为本,工商为末;“巧”即巧诈、奸巧。“奸轨”通“奸宄”,《说文》以“在外为奸,在内为宄”,泛指为非作歹之人。“弄法”即玩弄法律,舞文弄法。“一切严削”,“一切”在此是权宜、一时的意思,非如今语之“全…
民倍本多巧,奸轨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作酷吏列传第六十二。
这一段是太史公自述《酷吏列传》的作意,虽仅短短数句,然寄慨遥深,直指当时政刑之弊。 先明训诂。“倍本多巧”的“倍”通“背”,背离之意;“本”指农业根本,古人以农为本,工商为末;“巧”即巧诈、奸巧。“奸轨”通“奸宄”,《说文》以“在外为奸,在内为宄”,泛指为非作歹之人。“弄法”即玩弄法律,舞文弄法。“一切严削”,“一切”在此是权宜、一时的意思,非如今语之“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