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太史公自序》第121段

列传 · 第130卷 · 第121段

守法不失大理,言古贤人,增主之明。作张释之冯唐列传第四十二。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太史公为《张释之冯唐列传》所作的小序,仅用十三字便概括出这两位汉代名臣的核心品格与立传宗旨。要读懂这段话,须先明了其中几个关节。“大理”在这里不是寻常意义上的道理,而是秦汉时期的官名,即廷尉,掌管全国刑狱司法,是最高的法官。所谓“守法不失大理”,是说张释之担任廷尉时,严格持守法律条文,不因皇帝的喜怒而扭曲法度。“言古贤人”则指冯唐,他曾在汉文帝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