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佞幸列传》第7段

列传 · 第125卷 · 第7段

李延年,中山人也。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也。延年坐法腐,给事狗中。而平阳公主言延年女弟善舞,上见,心说之,及入永巷,而召贵延年。延年善歌,为变新声,而上方兴天地祠,欲造乐诗歌弦之。延年善承意,弦次初诗。其女弟亦幸,有子男。延年佩二千石印,号协声律。与上卧起,甚贵幸,埒如韩嫣也。久之,浸与中人乱,出入骄恣。及其女弟李夫人卒後,爱弛,则禽诛延年昆弟也。

注释摘要

李延年,中山人也。中山,汉时郡国名,治所在今河北定州一带,其地歌舞倡优之风颇盛。父母及身兄弟及女,皆故倡也。此句读法当为“父母及身、兄弟及女”,身即李延年本人,女指其姐妹。故倡,谓旧时世代以乐舞为业的倡家。汉代倡优身份低贱,属贱籍,不同于后世专指娼妓,乃指从事音乐歌舞以供娱乐之人。一家男女皆出身倡门,此点极要紧,既见其家世卑微,亦为下文李延年及其女弟以歌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