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儒林列传》第14段

列传 · 第121卷 · 第14段

伏生者,济南人也。故为秦博士。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馀,老,不能行,於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学者由是颇能言尚书,诸山东大师无不涉尚书以教矣。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载了《尚书》学传承中一位极为关键的人物——伏生。伏生,名胜,济南郡人。他曾在秦朝担任博士官。所谓博士,是秦代所设的官衔,其职责是通晓古今、掌管典籍以备顾问。这便奠定了伏生的学问根基。 至汉文帝时,朝廷寻求能够讲授、整理《尚书》的学者,遍访天下而不可得。这并非当时无读书之人,而是因为《尚书》作为上古政典,文辞古奥,且经过秦火,几乎断绝。后来听说伏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