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匈奴列传》第6段

列传 · 第110卷 · 第6段

单于有太子名冒顿。後有所爱阏氏,生少子,而单于欲废冒顿而立少子,乃使冒顿质於月氏。冒顿既质於月氏,而头曼急击月氏。月氏欲杀冒顿,冒顿盗其善马,骑之亡归。头曼以为壮,令将万骑。冒顿乃作为鸣镝,习勒其骑射,令曰:“鸣镝所射而不悉射者,斩之。”行猎鸟兽,有不射鸣镝所射者,辄斩之。已而冒顿以鸣镝自射其善马,左右或不敢射者,冒顿立斩不射善马者。居顷之,复以鸣镝自射其爱妻,左右或颇恐,不敢射,冒顿又复斩之。居顷之,冒顿出猎,以鸣镝射单于善马,左右皆射之。於是冒顿知其左右皆可用。从其父单于头曼猎,以鸣镝射头曼,其左右亦皆随鸣镝而射杀单于头曼,遂尽诛其後母与弟及大臣不听从者。冒顿自立为单于。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匈奴历史上一个极为关键的转折,太史公以精炼而冷峻的笔法,记述了冒顿这位草原雄主弑父自立的惊心动魄过程。文义先须疏通。冒顿,读如“墨毒”,是头曼单于的太子。“阏氏”,音同“烟支”,是匈奴单于正妻的称号,犹如汉之皇后。“质於月氏”,是指将人质送往月氏国,月氏当时是雄踞河西走廊的强大游牧部族。头曼在将冒顿送往月氏为质后,立即发兵攻击月氏,这分明是借刀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