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第26段
济北王召臣意诊脉诸女子侍者,至女子竖,竖无病。臣意告永巷长曰:“竖伤脾,不可劳,法当春呕血死。”臣意言王曰:“才人女子竖何能?”王曰:“是好为方,多伎能,为所是案法新,往年市之民所,四百七十万,曹偶四人。”王曰:“得毋有病乎?”臣意对曰:“竖病重,在死法中。”王召视之,其颜色不变,以为不然,不卖诸侯所。至春,竖奉剑从王之厕,王去,竖後,王令人召之,即仆於厕,呕血死。病得之流汗。流汗者,法病内重,毛发而色泽,脉不衰,此亦内关之病也。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淳于意为济北王侍女竖诊病之事,是仓公医案中极具代表性的一则。今先疏通文义,再就制度、医理、笔法逐层说明。 永巷长,是掌管后宫永巷的长官。永巷本为宫中长巷,幽闭深远,汉代用以安置宫女及有过失的后妃,设永巷令及长、丞主其事。这里“告永巷长”,是因为竖为后宫侍者,属永巷管辖。才人,是宫中女官名号,汉代后宫妃嫔有才人之称,此处即指女子竖的职衔。曹偶,即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