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袁盎晁错列传》第11段
盎素不好晁错,晁错所居坐,盎去;盎坐,错亦去:两人未尝同堂语。及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晁错为御史大夫,使吏案袁盎受吴王财物,抵罪,诏赦以为庶人。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述了袁盎与晁错之间尖锐的私怨,以及晁错得势后对袁盎的打击。先说字句训诂。“素不好晁错”,“好”读去声,喜爱的意思。袁盎平素便不喜欢晁错。“所居坐”,犹言所在之处、所坐之席。“抵罪”,指根据其罪行的轻重,处以相应的刑罚。“诏赦以为庶人”,是说景帝虽然按律治了袁盎的罪,却又下诏特赦,仅削去其官职爵位,将他贬为平民。御史大夫,秦及汉初官制,位仅次于丞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