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季布栾布列传》第11段

列传 · 第100卷 · 第11段

太史公曰:以项羽之气,而季布以勇显於楚,身屦军搴旗者数矣,可谓壮士。然至被刑戮,为人奴而不死,何其下也!彼必自负其材,故受辱而不羞,欲有所用其未足也,故终为汉名将。贤者诚重其死。夫婢妾贱人感慨而自杀者,非能勇也,其计画无复之耳。栾布哭彭越,趣汤如归者,彼诚知所处,不自重其死。虽往古烈士,何以加哉!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太史公为季布、栾布二人合传所作的论赞,既是总结,又是升发,笔力千钧,寄慨遥深。 先疏通文义。首句“以项羽之气”的“以”字,当作“当”或“在”解,意谓在项羽那样气焰煊赫的时代。“身屦军搴旗者数矣”,“屦”音句,本义是鞋子,此处名词动用,意为践踏;“搴”音千,拔取。这句是说季布亲身多次踏平敌军、拔取敌旗,是冲锋陷阵的勇武之事。“数矣”即多次如此。“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