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韩信卢绾列传》第18段

列传 · 第93卷 · 第18段

上还至洛阳。上曰:“代居常山北,赵乃从山南有之,远。”乃立子恒为代王,都中都,代、雁门皆属代。

注释摘要

这一节文字,是汉高祖刘邦在平定陈豨叛乱之后,从代地战场返回洛阳途中的一段重要决策。 代居常山北,赵乃从山南有之,远。此处“代”指代国,为汉初封国,其地约当今山西北部与河北西北部一带。“常山”即恒山,汉代避文帝刘恒讳改称常山,在今河北曲阳西北,为太行山之一脉。高祖之意,代国本在常山以北,而赵国却从常山以南去管辖它,中间横亘大山,路途遥远,鞭长莫及。这显然是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