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淮阴侯列传》第23段
信至国,召所从食漂母,赐千金。及下乡南昌亭长,赐百钱,曰:“公,小人也,为德不卒。”召辱己之少年令出胯下者以为楚中尉。告诸将相曰:“此壮士也。方辱我时,我宁不能杀之邪?杀之无名,故忍而就於此。”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韩信一生中极为重要的一次“报恩”与“示怨”,太史公于此用笔精微,将韩信的性格与胸襟,写得分外深刻。 先说“信至国”。这个“国”,并非指天子所居的京师,而是指韩信当时所受封的楚国。汉五年正月,刘邦徙封韩信为楚王,都下邳。下邳在今江苏睢宁西北,而韩信本是淮阴人,淮阴也在楚地。所以,他这回是衣锦还乡,回到故国为王,这是他一生功业的顶点,也是他得以对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