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刺客列传》第2段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於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於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记述的是曹沫劫盟、追还鲁国失地的核心场景,其戏剧性与道义分量均极重,以下逐层解说。 先疏通文义。柯,齐邑,在今山东东阿与阳谷之间,是齐、鲁两国交界处。坛,是当时诸侯会盟所筑的土台,以示郑重。匕首,短剑,因头如匕匙而得名,是近身利器。所谓“北面就群臣之位”,古代君主南面,臣子北面;曹沫劫持齐桓公时,身在坛上,必是迫近桓公,事成之后从容下坛,回到鲁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