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伍子胥列传》第21段
伍子胥初所与俱亡故楚太子建之子胜者,在於吴。吴王夫差之时,楚惠王欲召胜归楚。叶公谏曰:“胜好勇而阴求死士,殆有私乎!”惠王不听。遂召胜,使居楚之边邑鄢,号为白公。白公归楚三年而吴诛子胥。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伍子胥本传末尾及“太史公曰”之前的一个关键过渡段落,交代了与伍子胥一同逃亡的故太子建之子胜的结局,在整篇列传的叙事结构中起着收束旁支、引出乱源的作用。以下逐层疏通。 “伍子胥初所与俱亡故楚太子建之子胜者,在於吴。”这句需理清人物关系。胜是楚平王太子建的儿子。当年太子建在郑国被杀,伍子胥带着年幼的胜一同逃奔吴国。“初所与俱亡”的“亡”是逃亡,指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