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第12段
申子之学本於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
注释摘要
申不害之学,太史公在此下一断语,谓其“本於黄老而主刑名”,此十字乃理解申子思想之纲领,亦为把握战国学术流变之关键。 先解“刑名”之义。刑,通“形”,指事物之实体、形态;名,即名称、概念。“刑名”之学,核心在于循名责实,即要求名实相符。申不害将此种思辨运用于政治,形成一套君主控驭臣下的权术。君主要秘藏己意,使臣下无从揣摩;再依据臣下所陈之言、所任之职,核实其…
申子之学本於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
申不害之学,太史公在此下一断语,谓其“本於黄老而主刑名”,此十字乃理解申子思想之纲领,亦为把握战国学术流变之关键。 先解“刑名”之义。刑,通“形”,指事物之实体、形态;名,即名称、概念。“刑名”之学,核心在于循名责实,即要求名实相符。申不害将此种思辨运用于政治,形成一套君主控驭臣下的权术。君主要秘藏己意,使臣下无从揣摩;再依据臣下所陈之言、所任之职,核实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