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三王世家》第21段
所谓“受此土”者,诸侯王始封者必受土於天子之社,归立之以为国社,以岁时祠之。春秋大传曰:“天子之国有泰社。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方黄。”故将封於东方者取青土,封於南方者取赤土,封於西方者取白土,封於北方者取黑土,封於上方者取黄土。各取其色物,裹以白茅,封以为社。此始受封於天子者也。此之为主土。主土者,立社而奉之也。“朕承祖考”,祖者先也,考者父也。“维稽古”,维者度也,念也,稽者当也,当顺古之道也。
注释摘要
这段文字是褚少孙对汉武帝册封三王策书中“受此土”一语所作的训释和补充说明,并非太史公原文,而是褚先生为阐明汉代封国制度而缀辑的经说与故训。学者读《三王世家》,当知此处已入褚补。 “受此土”者,指诸侯王初受封时,必须从天子之社坛恭取一抔土,携归封国,立为国社,岁时祭祀。此即所谓“茅土之封”,是封建大典中极具象征意味的核心仪节。《逸周书·作雒解》及《白虎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