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第21段

世家 · 第57卷 · 第21段

居无何,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予钱。庸知其盗买县官器,怒而上变告子,事连条侯。书既闻上,上下吏。吏簿责条侯,条侯不对。景帝骂之曰:“吾不用也。”召诣廷尉。廷尉责曰:“君侯欲反邪?”亚夫曰:“臣所买器,乃葬器也,何谓反邪?”吏曰:“君侯纵不反地上,即欲反地下耳。”吏侵之益急。初,吏捕条侯,条侯欲自杀,夫人止之,以故不得死,遂入廷尉。因不食五日,呕血而死。国除。

注释摘要

这一段文字,记述了条侯周亚夫系狱至死的悲剧,是《绛侯周勃世家》全篇的收束,也是太史公笔下极具深意的一笔。以下逐层解说。 先说文义与名物。居无何,即过了不久。条侯子,指周亚夫的儿子。工官尚方,是汉代中央官署,尚方主造皇室所用刀剑等器物,工官或泛指此类官营作坊。甲楯,即铠甲与盾牌。五百被,被在此读如披,五百被即五百套,指五百套甲楯的数目。可以葬者,谓这些甲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