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第15段

世家 · 第57卷 · 第15段

孝景三年,吴楚反。亚夫以中尉为太尉,东击吴楚。因自请上曰:“楚兵剽轻,难与争锋。愿以梁委之,绝其粮道,乃可制。”上许之。

注释摘要

孝景三年,即汉景帝即位的第三年,也就是公元前一五四年。这一年,吴王刘濞联合楚、赵、胶东、胶西、甾川、济南诸国,以“清君侧,诛晁错”为名,兴兵反叛,这便是西汉前期震动天下的“吴楚七国之乱”。吴楚是这次叛乱的主力与先发之国,故此处特举“吴楚”以概其余。 “亚夫以中尉为太尉”,当时周亚夫的官职是中尉。中尉一职,在汉初掌管京师的治安警备,相当于首都的卫戍司令,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