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曹相国世家》第8段
参功: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马、候、御史各一人。
注释摘要
这是太史公在全篇叙完曹参战功之后的一段总结性统计,被称为“功状”,也就是朝廷论功行封时所依据的功劳簿的概括。要理解这段文字,须先明白它所处的位置:前文已详尽铺陈曹参自沛县起兵,随高祖破秦、灭项,又从韩信定魏、破赵、下齐的大小七十余战,这里的数字统计便是对以上战功的提炼与核定,最终成为封赐平阳侯食邑一万零六百三十户的依据。 下面逐句疏通文义。“参功”之“功”…
参功:凡下二国,县一百二十二;得王二人,相三人,将军六人,大莫敖、郡守、司马、候、御史各一人。
这是太史公在全篇叙完曹参战功之后的一段总结性统计,被称为“功状”,也就是朝廷论功行封时所依据的功劳簿的概括。要理解这段文字,须先明白它所处的位置:前文已详尽铺陈曹参自沛县起兵,随高祖破秦、灭项,又从韩信定魏、破赵、下齐的大小七十余战,这里的数字统计便是对以上战功的提炼与核定,最终成为封赐平阳侯食邑一万零六百三十户的依据。 下面逐句疏通文义。“参功”之“功”…